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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單位:臺中市養護工程處
基地位置:臺中市全區
用 途:公園內所有設施維護
工程造價:1億9仟5佰萬元
服務項目:設計監造
執行狀態:已結案
本案委託工作範圍為「臺中市全區」,包括中區、東區、南區、西區、北區、北屯區、西屯區、南屯區等29個行政區。景觀公園綠地廣場設施之完善、舒適、健全,除促進經濟發展外,亦可提升民眾生活水準、心境放鬆、團體互動與健康休閒之效益,故改善及提高公共景觀設施服務水準,為本計畫之重要執行目標。本團隊未來將有效配合地方需求與機關相關交辦之作業,以確保景觀公園綠地廣場設施之施工品質,並用專業技術能力,進行公共設施新闢、重建與修復工程設計與監造作業,藉以提升公共設施實用性與健全性。
計畫目標
一、充分貢獻本團隊過往經驗、專業知識及人力,對於「臺中市全區」存有缺失之既有公園、綠地、廣場等公共設施,即時予以提供最適改善方案,並具體落實執行。
二、深入地方,主動出擊,貼近民意,建立機關優質形象。
三、善用資源,積極強化區域內公園、廣場、綠地公共設施機能。
四、竭力協助機關辦理相關為民服務業務,展現直轄市政府之應有效率。
五、優化設施整體服務品質,重塑都市環境景觀,降低城鄉設施差異。
六、建立公園、綠地、廣場及道路景觀等公共設施優良典範。